一、总则
为确保康复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的正常使用、保养和维护,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设备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康复实验教学中心所有教学、科研设备的采购、使用、保养、维和报废等环节。
二、设备管理责任
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对中心设备的管理负总责,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登记、维修申请及报废处理等工作。实验室负责人应协助设备管理员做好本实验室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实验室教师应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备,避免不当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
三、设备采购
实验室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提出设备采购计划,由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实施。设备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新购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验收并登记入册,确保设备完好、配件齐全。
四、设备使用
师生使用设备前,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设备时,应保持设备清洁、整洁,不得擅自拆卸或改动设备。实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对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方便后续管理。对于高值、高精度或特殊用途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维护。
五、设备保养与维修
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如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用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维修。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理。维修后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并登记记录,确保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六、设备报废
设备因损坏、老化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应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设备应由设备管理员进行审核并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批准后执行。报废设备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变卖或丢弃。
七、附则
本制度由康复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由实验教学中心会议讨论决定。
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
康复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