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验教学中心内部管理规范,促进沟通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特指定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实验教学中心例会制度。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康复实验教学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例会形式:
周例会:每周固定时间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专题例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例会要求
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提前请假。
提前准备:参会人员提前准备会议内容。
积极发言:鼓励积极发言,共同解决问题。
四、记录与总结
例会记录: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总结反馈: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重点。
五、修订与解释
本制度根据需要可进行修订。解释权归康复实验教学中心所有。
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
康复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9月